「不如判死刑」 父认杨定融遭诬陷

台中角头翁奇楠遭枪击命案被控教唆杀人杨定融二审遭判无期徒刑,但最高法院认为,原审以「媒体报导传闻内容」,作为不利杨的推论,有可议之处,判决理由也有矛盾,将全案发回更审。杨父杨克修昨向司法院陈情,指如法官无视证据不足,仍要判杨有罪,不如判死刑,一了百了。

杨定融被控在九十九年五月间,教唆「少年杀手」廖国豪杀翁奇楠;但廖并未指证杨幕后教唆,辩称杀翁的动机,是因之前受翁奇楠指使,枪杀「党主席餐厅老板赵俊宇,事后未获酬劳,才回头杀翁报仇。

但杀翁案开车载廖嫌的「血癌车手」林英豪,向检警指称是杨定融幕后教唆;但林去年病发过世前,在台中地院辩论庭翻供,表示因与杨有过节,才故意要害杨定融,做不实的陈述

杨定融原被检方处死刑,台中高分院合议庭认为,他主动回国接受调查恶性未达应与世永久隔离程度改判无期徒刑。

全案经上诉,最高法院二月审理后认为,原审认定林英豪警讯时的陈述,没有证据能力,却又据以作为杨杀害翁的不利证据,难谓无判决矛盾;高分院也没有厘清媒体报导的传闻内容是否为真,就作为不利杨的推论,因此废除原审判决、发回更审。

杨父杨克修十九日到司法院陈情;他说,法院判刑的根据,就是林英豪供词,但林在审判期间坦承诬陷,法院却不理。杨父希望更一审法官拿出道德勇气,好好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