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模父勒死障礙兒 判刑4年定讞

曾获「父亲楷模」黄姓男子三年前无法安抚多重身心障碍的十九岁儿子入睡,拿两条手机充电线紧勒儿子颈部窒息昏迷,送医不治,黄事后向警方自首,最高法院依杀人罪判刑四年定谳。

黄和妻子长期照护、教养有自闭症、妥瑞氏症、过动症,且智能不足、情绪障碍的儿子,儿子二○二一年八月廿四日晚上九时许,在住处不断丢洗衣球进洗衣机,妻子制止而与儿子发生争执。

黄带儿子回房安抚入睡,但儿子情绪不受控制,黄不堪长期照顾压力,先拿两条手机充电线打结,再压制儿子,从后方紧勒颈部,直到儿子窒息昏迷才放手,送医后身亡。黄行凶后打电话向派出所自首「我杀死人了」。

黄坦承勒死儿子,但否认有杀人犯意,供称儿子当时要求他蹲下、交互蹲跳,他面朝墙壁蹲在房间门旁,以眼角余光见儿子作势要过来打人,才起身把儿子压制在地,顺手拿充电线勒颈,不是故意要杀儿子。

法院认为,黄事先捆好两条充电线,且犯后妻子崩溃抱他大腿、痛哭说「你把他救起来」,黄回应「不用救他了」、「都黑去了啦」,并一再向警方表示不用救人,显见态度冷静,未见懊悔、讶异或惊惶失措,认为黄有杀人犯意。

法院考量黄照护身心障碍儿子近廿年,悉心抚养成人,也带儿子四处就医、参加社福团体课程,让儿子学习技艺、人际相处,自己也学习如何改善亲子关系,黄曾当选父亲楷模、担任社福团体理事长。

法院审酌黄承受长期照护儿子的压力,本身也罹患忧郁症,案发前适逢员工离职,黄得独自完成工作,加上儿子治疗成效不彰等多重压力,才会萌生犯案动机;黄符合自首减刑要件,妻子、检方均建请从轻量刑,一、二审皆依杀人罪判刑四年,最高法院认为判决没有违误,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