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追不到竟杀她男友!拾荒男呛法官判刑14年定谳

戴姓男子追求越南女不成竟杀她男友,判刑14年定谳。(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以拾荒维生的新北市男子戴千翔,认识48岁的越南籍阮姓女子后,死缠烂打,每天打电话示爱,但都遭到拒绝。戴男恼羞成怒,去年3月间路上偶遇阮女汤姓男友,2人一言不合起了争执,最后戴男竟持铁片刺死对方。一二审均将戴男判刑14年,他还押时还呛法官以假证据将他判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日驳回上诉定谳。

有多项前科的戴男,原本树林三峡一带捡拾回收物变卖维生,2018年间认识阮女后展开追求,天天打电话给阮女示爱,但都被阮女拒绝。而本案判决指出,案发于2019年3月25日,当天下午3点多,戴男在树林区的路上偶遇阮女53岁的同居男友汤姓男子,2人一言不合,起了争执。

最后戴男取出资源回收用的铁片,刺进汤胸口,随即逃逸。汤男路人发现后送医,最后仍不治身亡。检警锁定戴男涉有重嫌,在案发后4天遭逮捕,检方依照杀人罪嫌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时,戴男辩称是对方先攻击,他才正当防卫,但一二审法院根据监视器画面,都发现是双方争吵过后,戴男先拿出长条状铁片,攻击对方,等对方倒地后,再刺死倒地的汤男。一审将他判刑14年。

二审法院也不采信正当防卫的辩词,仍认定他有杀人犯意,成立杀人罪。考量犯罪后毫无悔意,视人命草芥,且于侦审过程中,一再指责阮女、被害人,甚至空言诬指警方作假现场监视器,以图卸免自身罪责,毫无悔意之犯罪后态度,二审仍将他判刑14年。戴男还押时,更呛法官说「一审法官用假证据判我」、「当然是冤枉的」,最后更2度回头呛「我是被谋杀的」。

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认事用法并无违误,2日驳回上诉,戴男判刑14年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