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抢提款卡没提领只判拘20天 法官:帐户64元不算抢

▲图为提款卡示意照,无关本案。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罗姓男子前年9月抢走一名身障者的提款卡但并未提领,落网后警方发现提款卡内只有64元;罗男一审被依抢夺罪判刑8个月,但二审却改依强制罪判处拘役20日,因为法官认为他并未逼对方说出密码,是否有不法意图仍有疑问,仅构成强制罪。不过,这个判决可能会引发争议

被告于前年9月在东区练武路附近一处公园凉亭内,抢走谢姓男子的邮局提款卡,并骑自行车逃逸,谢男报警处理。罗男落网后,警方发现他并未盗领,且被害人存款仅剩64元。

台中地院审理后,依抢夺罪判处罗男8个月徒刑,罗不服并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被告并未逼被害人说出密码,也没去提领,加上帐户内只有64元,是否有不法意图仍有疑虑,因此改依强制罪判拘役20日;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