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公寓」认识男友交提款卡 22岁女惊觉变人头帐户

邱女爱情公寓上认识张男,没想到却是诈骗集团成员。(图/示意图/翻摄自爱情公寓网站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台北市北投一名22岁邱姓女子联谊交友网站「爱情公寓」认识男友张姓男子,今年4月张男声称有重要薪资需转帐,但他的帐户不能使用,希望邱女能借他,并将提款卡邮寄到新竹,没想到张男收到后就失去联系,邱女一刷存折才发现自己已成为警示帐户,甚至因为另一名刘姓男子遭骗8万多元报警,邱女也被认为涉嫌诈欺取财罪。

检方侦查,邱女在今年4月6日晚间曾到关渡一间超商,将自己的邮局银行提款卡连同密码寄送到新竹一名诈骗集团成员张姓男子手中,随后该诈骗集团在4月11日假冒网购人员及邮局人员,打电话给刘姓被害人,佯装因交易重复,需要对方前往ATM取消交易及更正交易,导致刘姓被害人于当天汇款约8万多元到邱女的邮局帐户。

邱女坦承,有将自己的邮局、银行帐户提款卡连同密码转寄给他人,但绝对没有帮助诈骗集团犯案。她辩称,自己与张男在「爱情公寓」认识后成为男女朋友,对方以line传讯息表示「有重要薪资要转帐,但我的帐户不能使用」,邱女当时曾问「为何不向亲戚借用」,但对方没有回答,仅说「金额庞大,需要2个帐户平均分摊」。

检方调查后,发现两人的确是透过交友网站认识,且LINE的对话纪录中,的确有一名自称「浩」的男子以「老婆」的暱称要求她邮寄提款卡,而该帐户自去年5月5日起至今年4月1日,每个月都有1、2万的薪资汇入,也有固定刷卡消费记录,足认邱女使用该帐户有一段时间且持续使用,与一般出卖帐户者不同,再加上邱女年仅20几岁,社会经验尚浅,也查无其他充分证据,因此处分不起诉。

▼邱女将邮局、银行提款卡寄给张男,却成为诈骗集团诈骗工具。(图/示意图/记者赖文萱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