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加班赶《食管法》 提供食安基金法源
▲国民党团与官员说明《食管法》协商重点。(图/记者赖映秀摄)
立法院28日举行临时会,朝野连续两日密集协商《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案,国民党团28日下午说明协商结论,修法重点包括提高罚锾、提高刑度、加入第三方查验机制、成立食安基金、复方添加物须由核可单方添加物组成、须标示制造厂商或国内负责厂商等内容。
国民党团副书记长王育敏表示,修法是要让厂商不敢再做黑心食品,未来黑心商刑度提升到5年以下,罚锾调整为6万到5000万元,同时设立检举人保障条款、「吹哨条款」,保密检举人的身分,鼓励黑心商的内部员工检举;修法将规定,厂商须将食品成品、半成品自行交由至第三方机构检验。
国民党团副书记长江惠贞说,食品安全意识抬头,修法调整近30个条文,蓝绿立委都有提出修正案,修法后明确定义食品单方、复方添加物,复方仅限799项中央主管机关核可的单方食品添加物组成,不需再查验登记。同时,考量到产业结构与国际贸易问题,产品标示及登录资料上,可在制造商或国内负责厂商择一公开。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长叶明功说,《食管法》修法之后,最重要的是执法、执行,届时将从重从肃,落实打击不法。
卫生福利部次长许铭能表示,修法确立食安基金的设置法源,未来如果有消费者需要对食品商提出团体诉讼,可由食安基金补助,及补助长期追踪食安造成的健康影响;食安基金将由食品厂罚款做为财源,卫福部也会积极监督食安基金运作。
卫福部担心修法后部分条文造成经贸障碍,经济部副总谈判代表介文汲指出,协商结果表现出对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国际义务尊重,这次修法是非常好的范例,能受到国际社会肯定与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