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男童午休吵闹「罚睡阳台」隔离 判学校国赔18万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视觉中国CFP)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国小二年级男童不爱午休,被李姓班导以「怕影响其他学生」为由,将他隔离在阳台外,直到父母到校参加家长日才得此事,时间长达将近一个学期。新北地院根据相关事证,判该国小需赔偿男童医药费3万余元,精神慰抚金15万元,可上诉;至于李姓女导师的刑事部份,仍审理中。

男童母亲指控老师午休时间都会要儿子椅子到阳台睡觉,还不能用桌子,因此他只能在椅背上或趴在洗手台等地克难睡觉,无论天起冷、热都是如此。母亲心疼的表示,儿子被班导长期差别待遇、贴标签,导致一听到要去上课,便会情绪激动做出自残行为;班上同学没有人伸出援手就算了,还会霸凌朝笑「去你的阳台睡啦哈哈哈」。她质疑,若没有老师的默许或带头,其他同学怎么敢这么嚣张。

事后男童寻求心理医生治疗,并被断定罹患「创伤后压力症后群」,必须长期接受心理辅导、抗忧郁药。李姓女导师出庭时表示,男童午休常发出笑声,干扰其他同学,才会请他到阳台睡觉。同时她也提出反驳,指男童于阳台休息时一切正常,且家长只取鉴定报告片面说词,似乎不公证、不足以被采信。

校方则认为李姓导师基于管教职责,维护班级秩序等行为皆无不法。法官审理后表示,没有遮蔽物的室外空间并非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依照校方提供资料显示,男童共有15次被请去阳台午休做为处罚;同时参考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的诊断报告,认定李姓女导师惩处已逾比例原则,因此民事部份判学校须赔偿男童医疗费3万余元及15万元精神慰抚金,可上诉;至于李姓女导师的刑事部份,仍审理中。(民事部份因李姓导师为公务员,请求国赔就不能再对李师个人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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