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审法将催生第二资讯平台

商审法重点一览

德勤(Deloitte)商务法律事务所19日指出,因应商审法当事人查询权规定金管会已着手建置上市企业资讯揭露平台,未来企业不一定要透过重讯发布消息,也可透过第二平台的资讯揭露平台公布消息,有助资本市场发展

我国去年底三读通过商业事件审理法(商审法),由商业法院处理新台币1亿元以上重大商业诉讼及特定商业非讼案件预计2021年7月1日正式上路,为我国首次设立商业专业法院。

德勤商务法律事务所19日举办「德勤商务法律论坛-商业事件审理法重点解析」指出,商审法特别订定当事人查询权,使当事人在诉讼前可搜集资讯,在法庭上即可列举事实证据,而且被查询企业仅有在法定情形才可拒绝。

德勤商务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林瑞彬表示,在商审法新制下,企业接到一封律师信函就必须要公布资讯,例如企业公司保密财务或其他业务事项,可能导致被迫公开或耗费时间及费用来应对的风险

为避免企业因应商审法当事人查询权规定、时常发布重讯,进而影响资本市场情况,林瑞彬指出,金管会日前发布公司治理3.0蓝图,其中特别订定企业资讯揭露重点,据了解,金管会有意打造第二平台,让公司在该平台上发布各项资讯,达金管会揭露与资讯透明要求。

德勤商务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陈盈蓁则表示,保障异议股东权益,企业并购法及大法官770号释字均认定,异议股东有股份收买请求权,而业事件审理法上路后,要求调解先行程序,增订律师强制代理,并引进专家证人、商业调查官等角色,协助法院裁定公平股权价格

陈盈蓁指出,过去有客户要并购其他公司,但该公司的异议股东喊出两倍市价、否则拒绝并购,双方因股份收购价达成协议、闹上法庭,原本客户以为半年就可完成官司结果拖了三年以上,中间还不断支付5%利息,并购反而变成恶梦、而且诉讼旷日费时。

而商审法透过调解先行制度,先解决部分简易案件,复杂案件再到商业法院,且透过专家合理订定股份收购价格,陈盈蓁认为,商审法上路后,可有效解决异议股东的并购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