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资优生弑母案 法官「1原因」二审仍判死
北大资优生弑母案福建高院维持原判死刑,法院表示,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示意图/达志影像)
大陆微信号「福建高院」30日消息,北京大学资优生吴谢宇弑母藏尸扮男模逃亡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30日依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分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科罚金十万三千元(人民币,下同)。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清理清洗现场、并将母亲遗体以保鲜膜缠绕藏尸后潜逃。
后吴谢宇编造谢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的事实,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人民币144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还购买了十余张身分证件,用于隐匿身分,逃亡福州、河南、上海、重庆等至少四个地方停留,并在重庆夜店从事男模工作。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分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宣判后,吴谢宇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5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吴谢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分证件罪。吴谢宇因自己的错误认知产生杀母恶念,作案前精心预谋,准备作案工具,谋画杀人手段以及对作案现场的布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作案后伪造谢某笔迹制造谢某存活的假像骗取亲友钱款,网购他人身分证件并毁坏随身手机卡以逃避侦查,将骗得的钱款用于挥霍,毫无认罪、悔罪之意。
吴谢宇的行为严重挑战法律,违背伦理道德,践踏人类社会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
综合全案证据,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大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审理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吴谢宇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群众代表旁听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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