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抽烟飘邻宅 退休男判赔1万

退休男子家中有3名小孩,在阳台抽烟,但烟味却飘进邻居家中,法院认定已经影响邻居的居住安宁,判决须赔偿邻居1万元精神慰抚金。(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北市李姓女子因隔壁邻居在阳台抽烟,烟味不断飘进屋内让他不胜其扰。李女因而向管委会反应,希望邻居能不要在阳台抽烟,但仝姓邻居非但不理会,还将烟灰缸放在两户中间的玻璃帷幕旁,气得李女录影搜证并依损害赔偿求偿精神慰抚金10万,士林地院日前审结,判决仝男须赔偿1万元,可上诉。

李女居住门牌5楼之1的房屋,而仝长期在5楼的房屋阳台抽烟,烟味飘入她的房屋,害他长期吸二手烟,已经影响健康权和居住安宁。但仝姓退休男子则称,邻居并未实际举出有何损害,且李女的住处窗户大多数时间都没有打开,并没有影响李女住家生活

但法院勘验李女自阳台拍摄录影,发现两户间下方是玻璃帷幕,上方则以格栅区隔影片中看到仝男一人坐在玻璃帷幕旁,左手持香烟烟雾从格栅处飘散侵入李女的住处,并非如仝男所辩称,两户间有相当距离

法官考量,二手烟已经被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头号致癌物质,且含有氮氧化物、尼古丁、一氧化碳,以及各种致癌物质,加上李女提出卫福部网路列印资料,认定二手烟对于人体已相当的危害。加上,仝男自称家中有3名未满7岁的子女,从不在屋内抽烟,可见仝男自己也知道二手烟对人体却有危害。

李女因去年10月怀有身孕,并提出孕妇健康手册为凭,可见二手烟确已超过一般人难以忍受的范围,侵害居住安宁,判决仝男赔偿李女1万元精神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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