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176刀砍死女学生 死者姊叹:法律都在保护犯人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建设公司小开的王鸿伟砍杀女学生176刀弃尸判死定谳,检察总长颜大和昨日(13日)提起非常上诉。死者胞姊得知消息又气又无奈,直言法律都是在保护犯人,「爸爸妈妈终于慢慢走出悲伤,突然又变成这样,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跟他们讲这件事情。」

▲王鸿伟声称,自己是因为精神状况不佳服用药物,才会导致性情大变进而犯下大错。(图/东森新闻,下同)

王鸿伟民国89年9月26日因追求女学生张雅玲遭拒绝,先是开车将她撞昏,再拿出预藏的西瓜刀砍杀头颈部共176刀,最后将遗体载到淡水郊区空地弃置于草丛内。最高法院认为王鸿伟手段凶残且难以认定有悔意,98年5月判处死刑并终身褫夺公权定谳。

然而,王鸿伟在服刑期间称,自己在犯案的那段期间因服用药物性情大变,如今已不再是那个冲动青少年,还在狱中学习作画写诗并受洗为基督徒,撰写的作文甚至获得雄善文学奖特别奖,也曾向教诲师黄明镇提到,如果有机会重获生命,希望能当志工回馈社会。对此,检查总长颜大和认为王鸿伟已有悔意,于是在昨日(13日)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诉。

▲▼王鸿伟求爱不成就女方杀死弃尸。

消息传开后让张雅玲的胞姊感到相当不可置信,她既无奈又愤怒地说,「他(王鸿伟)自己一下说有精神病,一下又说自卫杀人,然后又改口说有吃药,我觉得有悔意的人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张雅玲的胞姊直言,法律根本就都是在保护犯人,父母好不容易可以不用再出庭、再去回想那些事情,毕竟每一次出庭都像是将结痂的伤疤再次挖开,回想那血淋淋的悲痛过程,没想到才刚要慢慢走出悲伤就又突然变成这样,「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去面对,去跟他们说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