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开砍女176刀判死却非常上诉 死者姊震惊:司法退步吗?

王鸿伟案已经17年。(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建设公司小开王鸿伟2000年9月间,向心仪女子张雅玲求爱遭拒,先开宾士车将人撞晕,再把人载到山区砍176刀,2009年遭判死刑定谳,不过最高检13日表示,他是自动投案、向父母忏悔,因此提起非常上诉,对此张雅玲姊姊痛批,「 很震惊、很失望,检察官不是要保护被害人司法退步了吗?」

王鸿伟追求张雅琪不成,遂在2000年9月26日趁对方出门,开宾士车将人撞晕,再塞进车厢一路开往山区,见被害人挣扎,便拿出预藏的西瓜刀狠砍176刀,弃尸在草丛里,事后面对警方追查还冷血一再否认,直到指甲缝里采到血迹反应才认罪,2009年遭高院认为手段凶残,泯灭人性、难认定已有真诚悔意,有与社会永久隔离必要,判处死刑并褫夺公权终身定谳。

死者家属难接受。(图/东森新闻

不过最高法院检察署 13日却发新闻稿,王鸿伟因突遭情变的刺激而杀人,与有嗜血、谋财、性瘾或其他卑鄙动机、事前预谋蓄意杀人有别,案发后经母亲劝谕自动投案自白犯罪,且素行良好从无前科资料,在看守所与父母接见,即不断表示悔意,请求家人设法并已给付被害人家属816万元,显示他尚非毫无伦常、泯灭天良、穷凶极恶与罪无可逭之人,因此由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

此事让张女家人非常不能接受,张父曾说,「整个家庭被他害得家已不成家,每一次看人家在团圆,我们怎么办?」 张女姊姊也说,觉得很震惊也很失望,「但又能做甚么?司法是退步吗?每次开庭王鸿伟都跟法官道歉,但法庭外却是跟妈妈说,『不要赔任何一毛钱,因为赔钱我还是会被派死刑。』根本不是真心要悔改,再提非常上诉,只是浪费社会资源!」

▼当时案发画面。(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