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女死囚可能逃死! 5死囚被点名可提非常上诉

▲林于如(左)2008年涉嫌杀害母亲、2009年涉嫌下药先后杀害婆婆及先生。(图/ETtoday制)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死刑存废释宪案」20日做出合宪限缩的判决,宪法法庭同时点名5名死囚可以提出非常上诉,其中唯一一位女死囚林于如可能逃死。

宪法法庭提出限缩规定,若被告涉犯前开罪名时,侦查机关首度讯问时,必须有律师陪同到场;也必须在第三审采用强制辩护;第三审必须言词辩论审理才得判处死刑或维持前审的死刑;各级法院判处死刑时必须法官评议一致决;有刑法第19条第2项「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显著降低」之情形,不得科处死刑;另外因精神、心智缺陷,导致诉讼上自我辩护能力明显不足者,不得科处死刑;导致受刑能力有所欠缺者,不得执行死刑。宪法法庭均宣告,相关法律若有抵触,2年内须修法,否则失效。

▲林旺仁2004年怀疑妻子交男友,前往妻子上班的卡拉ok丢汽油弹纵火,造成5死8伤。(图/ETtoday制)

宪法法庭也针对5名死囚做出宣示,其中因因积欠赌债、打算诈领保险金,2009年间连续杀害自己的母亲、毒死婆婆及丈夫的唯一女死囚林于如,2004年间犯下基隆女人心卡拉OK店纵火5死命案的林旺仁,2007年间因赌债纠纷,枪杀友人致2死的沈岐武,这3名死囚在法院审理期间均认定有心智缺陷导致诉讼上自我辩护能力明显不足,却还被判处死刑定谳,宪法法庭也认为这3人可以透过检察总长提出非常上诉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