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放出後一定跑!」 死刑如違憲...法務部主張:不可放人

图为法务部。记者王圣藜/摄影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认为死刑侵害人民受宪法保障生命权,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订今天下午宣判,一旦判决违宪,可能衍生收容机关放人与否问题;于此,法务部强力主张即便死刑判违宪也不该放人,以免引起社会安全冲击。

关于宪法法庭的判决结果,法务部表示,法务部有成立应变小组,研判各种可能性,并且预拟适当的应变措施。

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审判中羁押期间累计不得逾5年,37名死囚一旦释宪成功,随即产生应否释放的法律争议,准此,法务部研究认为死刑如宣告违宪,所谓的「5年」在押期限应该重新计算,据了解,关押超过5年的死囚约20人。

据表示,如宪法法庭判决死刑违宪,站在法务部立场是「绝对不可放人」,理由是被判处死刑确定的死刑犯,几乎「清一色」属重大暴力犯罪,一经释放逃亡机率极高,连带造成社会恐慌、被害人家属担心被报复等,冲击的是整体社会安全网。

知情人士说,发生在2002年的KTV杀警事件,郑性泽被控枪杀苏姓员警判死确定,2017年台中高分院再审改判他无罪,因检察官未上诉,郑无罪确定后获得释放,不过,郑获释是因刑案有无罪的可能,与目前在监的37名死囚不同。

法界人士表示,如死刑一旦被判决违宪,刑期要改判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30年?会有再审及另订执行刑期的相牵连问题待解决,37名死囚已经过三审判死定谳,以人性而言「关那么久,一定跑!」法务部才主张绝对不可以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