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女死囚 抗辩智商57求免死
林于如(中)为诈领保险金犯下杀害丈夫、母亲、婆婆重案,在聆听死刑判决后走出法庭。(本报资料照片)
全台唯一女死囚、「惊世媳妇」林于如毒杀亲夫及家人,最高法院生死辩后,2013年认定她杀害亲生母亲及婆婆后,短时间内再毒杀亲夫,人性既泯,判死定谳。此次释宪声请,她的律师除主张死刑违宪,还提出「心智缺陷」抗辩,求翻案逃过死刑执行。
林于如因沉迷六合彩负债累累,2008年底回台南娘家时,将母亲从2楼推下楼梯后逃逸,其母送医不治,她借此诈领保险理赔5000多万元。2009年她的婆婆因身体不适送医治疗,她将安眠药等注射到婆婆的点滴中,导致死亡。同年7月间,林夫刘宇航就医,林女在点滴中加入农药、甲醇等毒物,致刘中毒死亡。
林于如毒死亲夫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疑点重重,向警方报案,经检警深入追查,才发现她竟为诈领保险金,先后谋杀3名亲人。林女杀死母亲、婆婆诈领保险金部分,最高法院以她符合自首要件,2012年将她判处无期徒刑确定,林女入狱服刑。她杀夫部分,最高法院认定她已因贪欲泯灭天良,所为天理难容,如不处极刑不符社会对公理正义的期待,2013年判决死刑定谳。
不过,林女的律师主张,她的智商仅57,一时情绪失控,才犯下大错,并非无教化可能,不应判处极刑,与社会永久隔绝;律师也提出这样的声请书给宪法法庭,主张法院没有交给医学专家以医学标准判断林的「心智」,这样的死刑判决违宪。
她的律师称,依公政公约等规定,法院对面临特殊障碍以致无法与他人同等地为自己有效保护之人,如有严重心理社会障碍与智能障碍,必须避免判处死刑;对于无法完全理解自己判刑理由的人,也不能处以死刑,因此不得对林判死及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