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司法】累犯奸杀国中女免死 生死辩沦形式 父悲:自求多福

林国政经过生死辩,合议庭却认为林因智能偏弱、患有忧郁症,首开先例未发回更审,而自为改判无期徒刑确定,判决引发极大争议。(中时资料库)

国内司法心证滥用、不知已伤透多少被害家属的心,甚至对司法绝望。2013年最高法院设立死刑辩论庭后的首起案件,就引起当时极大争议以及国人失望。最高院审理瞩目的云林叶姓国中女生遭性侵杀害案,先前已有超过5万民众连署呼吁凶嫌林国政应判死,但经过生死辩,合议庭却认为林因智能偏弱、患有忧郁症,首开先例未发回更审,而自为改判无期徒刑确定,判决引发极大争议。

这起惨案发生在民国100年3月13日,家住云林的叶姓女学生骑脚踏车向同学借书,途中林国政见对方单独一人,趁机搭讪后,骗少女回家。林先以纱布将对方勒昏后性侵。少女因疼痛惊醒,林唯恐犯行曝光,再以双手勒颈封喉,致少女舌骨骨折、窒息死亡,弃尸彰化溪州乡空地低洼处。

当年一审即二审都将林判死,经上诉后,最高法院依新制由审判长黄正兴召开死刑辩论庭。林的律师称,林勒昏少女后性侵,因被害人惊醒,担心事迹败露,才另行起意杀人,应分别论处性侵、杀人罪,依数罪罚不该判处极刑。

检方反驳,林性侵后痛下杀手,残忍虐杀少女,应论处性侵杀人罪,判处死刑。检察官结辩时慷慨陈词,指叶姓少女的养父母痛失爱女,造成无法 弥补伤痛;林犯后对被害人毫无同理心,仅关心与自身利益有关事项 ,观念偏差、饰词狡辩,毫无悔悟之心。

但最高法院以精神鉴定报告,认为林智能偏弱,国中辍学后,与女性相处挫败,致罹患慢性创伤症侯群并发忧郁症,自制力不足,且道德伦理薄弱及混乱,才会犯下性侵杀人案。

合议庭最后审酌,林国政犯后坦承犯行,一心求死,并表示愿到死者坟前上香致歉,并非完全没有悔意,若经长期监禁,矫正治疗后,仍有教化向善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定谳。

此案也是最高法院设立生死辩制度后,未发回更审、自行改判免死的首件判决。

林国政逃过死刑后,当年的检察总长黄世铭认为,最高法院的判决违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诉,但是因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常上诉不利益不及于被告,总长请求改判死刑没有理由,遭最高法院驳回。

叶爸爸当时得知判决痛批「司法已死!」网友们更说:「强奸杀人,这样不是情节最重大,那还有什么是情节最重大的!」直批又是「恐龙法官」。

法界也批评,合议庭忽视林性侵少女后,紧勒她的颈部直至舌骨骨折,下手狠毒,手段凶残,已达人神共愤,却仅以林患有精神疾病,改判无期徒刑,无法符合人民对法律及正义的期待。

但事后合议庭解释撤销二审死刑判决的另一原因,是考量林因一时情绪失控,才杀死被害少女,不是事先谋画预谋犯案,非两公约所指称的犯罪情节最重大之罪,考量林国政仍有教化可能,才改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