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楠梓情杀一死一伤 嫌犯恐符合自首免死

高雄楠梓区启昌街3日晚间发生情杀一死一伤命案。(警方提供/林雅惠高雄传真)

高雄市楠梓区启昌街3日晚间发生情杀一死一伤命案,陈姓男子不满前任马姓女友移情别恋,持刀情敌杀害,陈嫌行凶后未逃离,待警方到场将他逮捕并坦承杀人法界人士指出,陈嫌有可能符合自首条件依法得减轻其刑,免死机率大增。

66岁陈姓凶嫌不满交往已3、4年的55岁马姓女友有意疏远他,怀疑女友已另结新欢,3日晚间有意求和,于是骑机车马女住处,却发现情敌的机车在楼下气愤之余返家拿水果刀,再到马女住处,打破1楼住家玻璃进入屋内当场目睹她与现任林姓男友在一起,于是怒火冲天,持刀将林男砍死,马女被砍成轻伤,陈行凶后未逃离,待警方到场将他逮捕,并向警方坦承杀人。

检警4日上午会同法医相验林男遗体,初步发现林男左手臂有1处疑似抵抗而被杀伤的刀痕,另身体及左大腿约有3处刀伤,为了厘清伤势及致命伤,检警将在下午进行复验。

律师兴业表示,依案发当时情形研判,警方接获报案时仍不知道凶手身分陈男在第一时间向到场警方坦承杀人,有可能符合自首要件

不过林姓死者家属将对陈嫌提出刑事告诉及民事赔偿,盼能从重量刑,替家人讨公道桥头地检署阅主任检察官王柏敦表示,警方尚未发现嫌疑人前,向警察机关坦承犯行,依法符合自首要件,但陈嫌是否符合自首,仍有待承办检察官进一步厘清。

刑法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符合自首要件,依法得减轻其刑,因此陈嫌免死机率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