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死囚都可請求非常上訴!唯一女死囚林于如不能執行槍決理由曝光
死囚陈忆隆。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台湾死刑存废争议数十年,37名死囚认为刑法死刑规定违反平等权、生存权、比例原则,而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今判决死刑规定合宪,但设下合议庭一致决、精神障碍者不得科处死刑等重重条件;另根据宪法法庭判决意旨,37名死囚皆能请求检察总长提非常上诉,死囚沈岐武、林旺仁、林于如因确定判决认定有程度不一的精神障碍,而在修法前不得执行死刑。
宪法法庭指出,37名死囚若认为自身犯罪情节不是「最严重」的,或确定判决未经合议庭法官一致决,却被判处死刑,皆可以请求检察总长提非常上诉,或检察总长可依职权决定是否提起非常上诉。
死囚陈忆隆、黄春棋的确定判决,适用的是修正前刑法第348条,唯一法定刑是死刑,此条已被宪法法庭宣告违宪,因此两人可以请求检察总长提非常上诉,检察总长也可依职权提起非常上诉。
死囚萧新财、杨书帆、陈文魁、郑武松、刘华昆、张嘉瑶、吕文升的确定终局判决,适用刑事诉讼法第388条规定,因未明定第三审审判强制辩护制度,被宪法法庭宣告部分违宪。沈岐武确定终局判决适用的刑事诉讼法第389条第1项规定,因未明定第三审应行言词辩论才能判决死刑,也被宪法法庭宣告违宪,以上8人都可以请求检察总长提非常上诉,检察总长也可以依职权提非常上诉。
另外,沈岐武、林旺仁、林于如确定判决虽认定3人不符合刑法第19条第2项要件,但确定终局判决却皆认定3人各有程度不一的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情形,在相关机关修法之前,不能执行死刑。
37名死囚杀人手段残忍,其中等待枪决时间最久的死囚黄春棋、陈忆隆,1995年9月1日与徐自强、黄铭泉共谋掳走建商黄春树,杀害后向家属勒赎7千万元,在汐止山区挖洞弃尸。黄春棋、陈忆隆两人咬出共犯黄铭泉、徐自强,黄春棋、陈忆隆2000年4月27日被判死刑定谳,黄铭泉潜逃泰国后身亡,徐自强获再审无罪确定。
林于如是唯一女性死囚,她高职毕业后到酒店当公关,认识曾是羽球选手的丈夫刘宇航,林于如沉迷六合彩签赌而欠下多笔赌债,还向地下钱庄借款,她陆续替母亲、婆婆、丈夫买保险,并从2008年起将母亲推下楼梯、点滴掺入安眠药、甲醇和农药害婆婆暴毙,又以相同手法害死丈夫,林于如被称为「惊世媳妇」,2013年6月14日判处死刑定谳。
建商小开王鸿伟追求爱慕对象不成,开车撞死她、狂刺176刀,法院审理时还叫母亲先别赔钱「以免到时没了钱又没了儿子」,遭判死刑定谳,王鸿伟声请释宪主张死刑侵害人性尊严、生命权,被害人的人权应由「国家」补偿。
另外,死囚游屹辰、苏志效犯基隆信义国中女老师命案,强盗后拿电源线将她缠死;死囚黄麟凯勒死王姓前女友母女,杀害王女前先性侵逞欲;死囚萧新财、王柏英则是杀警遭判死;死囚沈文宾为寻找妻子下落,掳走妻舅的潘姓女友、潘女吕姓友人后溺毙弃尸,2020年3月31日处死刑定谳。
关押最久的死囚邱和顺被控犯下男童陆正绑架撕票案、分尸女保险员案,他从1988年被逮捕羁押,2011年被判死刑定谳;死囚王信福被控1990年8月10日凌晨3时许,教唆与陈荣杰掐杀2警员,王信福事后逃往大陆,2006年持假护照及台胞证入境遭缉获,2011年7月27日判决死刑定谳,王信福今年72岁,是现今最老死刑犯。
死囚沈文宾(左,黑衣者)。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死刑犯黄春棋。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死囚林于如。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死囚王鸿伟(右)。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