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死囚非常上诉若翻案「将重获自由」 法务部发声了

▲37死囚一旦非常上诉且翻案成功,人犯将无法再依法收容。(图/记者刘昌松摄)

记者赵蔡州/综合报导

宪法法庭20日针对37名死囚「死刑存废释宪案」做出合宪限缩判决。法务部20日晚间表示,尊重宪法法庭的判决,至于37名死囚未来动向,若经非常上诉且最高法院判决撤销发回更审,届时37人无法再依法收容,建议最高法院在发回更审时「应启动羁押程序」,避免造成社会恐慌。

法务部20日晚间表示,针对死刑存废释宪,法务部4月已表达死刑制度合宪之立场,死刑制度已长期为我国宪政秩序所肯认,并无违反生命权保障、侵犯人性尊严,亦非酷刑,且在美国、日本、南韩等国均通过违宪审查,基于权力分立原则,对于宪法法庭今日判决结果表示尊重。

法务部说,37位人犯在判决确定前,均依法院裁定合法羁押,羁押期间均符合刑事诉讼法及刑事妥速审判法,尽管宪法法庭认为37位人犯对于具体个案主张有违反宪法保障生命权之意旨,检察总长得依职权或各该声请人请求「提起非常上诉」,然而在最高法院未撤销原确定判决前, 37名人犯仍应依法收容,故无释放人犯问题。

法务部指出,最高检察署目前将依宪法法庭判决,审慎研议是否提起非常上诉,若提起非常上诉且最高法院判决撤销发回更审,因程序回复到未确定前状态,届时37名人犯将无法再依法收容,为了避免释放后发生人犯逃匿,促请最高检察署建议最高法院在「撤销死刑确定」判决时,若未同时自为判决,而将案件撤销发回更审时,应启动羁押程序。

法务部尊重宪法法庭宣告死刑判决确定前相关程序规范不足而违宪的结果,但考量37位人犯所涉罪行均是故意剥夺生命法益的最严重犯罪,若迳予释放,对于社会治安、司法公信力将造成严重冲击。

法务部说,宪法法庭既然判决认定对于最高法院依非常上诉程序撤销原确定判决时,37位人犯其羁押次数及期间不受速审法限制,羁押期间及次数应重新计算,将要求各个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在法院审理是否羁押人犯时,应具体论告各该人犯继续羁押之必要性,建请法院裁定羁押,避免造成社会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