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死囚求翻案将释放?法务部喊「最严重犯罪」说话了
法务部
宪法法庭今对死刑释宪案作出判决,法务部表示,法务部坚定表达死刑制度合宪,对于判决结果表示尊重,目前37名死囚均合法羁押于监所,并无释放人犯问题,由于37死囚所涉罪行均系故意剥夺生命法益之最严重犯罪,不宜迳予释放,将请最高检察署依法严谨审核非常上诉,并吁请法院妥适处置人犯羁押问题,避免造成社会恐慌。
法务部表示,目前37位人犯在判决确定前均依法院裁定合法羁押,羁押期间符合刑事诉讼法及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于判决确定后,依监狱行刑法规定收容。虽宪法法庭认为检察总长得依职权或各声请人请求,对37人提起非常上诉,但在最高法院未撤销原死刑确定判决前,37人仍应依监狱行刑法规定收容,并无释放人犯问题。
法务部指出,最高检察署将依宪法法庭判决意旨,审慎研议是否提起非常上诉,若提起非常上诉经最高法院判决撤销发回,因程序回复到未确定前状态,37人将无法再依监狱行刑法规定收容。但37人皆历经法院多次审理,认事证明确,纵因宪法法庭判决意旨而须重启审理程序,亦须确保后续审理及执行,为避免释放发生人犯逃匿,法务部将促请最高检具体建议最高法院于撤销死刑确定判决时,若未同时自为判决,而将案件撤销发回更审时,应启动羁押程序。
法务部说,法务部尊重宪法法庭判决,但37死囚所涉罪行均系故意剥夺生命法益之最严重犯罪,若迳予释放,对于社会治安、司法公信性将造成严重冲击。
宪法法庭既然判决认定对于最高法院依非常上诉程序撤销原确定判决时,37死囚羁押次数及期间不受速审法限制,羁押期间及次数应重新计算,法务部将要求承办检察官对于法院审理是否羁押人犯时,应具体论告各该人犯继续羁押之必要性,建请法院裁定羁押,以确保后续审判及执行程序之进行,以实现社会正义及保障社会安全。
此外,对于宪法法庭对于部分不符合判决意旨之法规,法务部将尽速依法检讨及配合相关机关修正。对于符合非常上诉救济程序之个案,亦将请最高检依法严谨审核,并吁请法院妥适处置人犯羁押问题,避免造成社会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