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砍同居人数十刀险砍死 吸毒女辩心智缺陷求轻判遭识破
▲女子吸毒后持刀砍同居人,二审改判5年半。此为示意图。(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台北市傅姓女子长年施用安非他命、强力胶等毒品,产生幻觉。她去年初持菜刀砍杀年近7旬的同居人数十刀,还阻挡就医,同居人差点死掉。检方依照「杀人未遂」对傅女起诉,一审判刑6年10月。上诉二审后,傅女辩称自己「心智缺陷」要求减刑,但法院不采信,二审改判5年6月。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有多项毒品前科、现年43岁的傅女与69的李姓老翁同居在台北市文山区。但傅女因长期施打多种毒品,早以毒品中毒、中枢神经受损。而本案发生于去年1月7日,傅女吸食完安非他命后出现幻觉,想起李男曾报警赶她出门,还没给她生活费,傅女突然暴冲,先拿茶壶砸李男,而后冲进厨房抓起菜刀,猛砍李男;李男头、颈、背部受有多处刀伤。
李男想自行外出求援,但傅女持刀守住门口,让李男无法报警,双方僵持5小时后,傅女离去,李男才自行拨打电话报警求救,送医后捡回一命。检方获报后,依照「杀人未遂」对傅女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将傅女判刑6年10月,傅女自行上诉二审。
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期间,傅女辩称自己当时只有砍了5、6下,但忘记砍哪里了;另外她很懊悔自己没吃药,才会以这么凶残的手段对付同居人。傅女不断强调,自己有精神疾病,「没有百分之百也有百分之廿的精神病」,要求高院依法减刑。
高院审理后,委由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做精神鉴定,查出傅女早在1991年间就已因思觉失调症就医,而后至2016年间,都是因为吸毒引发精神问题而就医,因此医院认定应该先考量傅女是否因吸毒而丧失辨识能力。但高院认为,傅女行为时虽然失去辨识能力,但她乃是因吸毒而招致此状态,为刑法19条第3项之「原因自由行为」,不予减刑。但考量她长年受精神疾病困扰,身心俱疲,高院仍减轻部分刑度,改判5年半。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