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男告白失败竟敲破门 还恐吓「我要抓妳儿子下水」

▲骚扰男打破门。(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高姓男子去年和赖姓女子表白遭拒,竟跑到对方租屋处狂敲门骚扰,最后竟徒手大门敲破一个洞,事后遭控告毁损,但他却恐吓对方「若不撤告…我要抓妳儿子下水」!台北地方法院审酌高男不用理性沟通解决感情问题,但双方已达成和解,他也支付赔偿,日前依恐吓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4万元,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提到,高男去年10月间脸书结识赖女,并于11月底与对方见面表达欲交往之意,遭拒绝后竟心生不满,竟以他人名义使用电话联系对方,佯称想向购买陶艺品,相约在住处前见面;赖女到场后,未见欲购买陶艺品之客人,就前往饭店用餐,却遭尾随,察觉后不堪其扰,经饭店人员协助下离开饭店返回住处。

这时,高男基于侵入住居之犯意,未经赖女同意,趁其他住户开门进屋之际尾随进入,在赖女承租房间外不断敲门,因对方不愿开门,竟用力敲击房间木门,致木门破洞受损,涉犯刑法第306条第1 项之侵入住宅罪嫌同法第354条之毁损罪嫌。

因高男不死心,结果木制大门敲破,赖女怒提告毁损。但他却不思悔改,还打电话恐吓赖女「我一天就可以找出妳儿子」,对方担心儿子安全,于是报警

最后,因毁损属告诉乃论,赖女撤告后判公诉不受理,但恐吓罪属公诉罪,法官考量高男没前科,因此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4万元,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