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艳人妻圣诞夜奔摩铁 辩「喝挂被捡尸」 法官信了判免赔

一位人妻丈夫怀疑出轨,她提出当时她因喝到烂醉因此无意识,若真有与他人发生关系也非自主行为,因此并无侵犯配偶权。(示意图,非本新闻图片/Shutterstock,达志影像提供)

台中一位人夫控诉妻子小伦化名)与一位绰号投资男」的男性共度平安夜,两人跑去PUB饮酒狂欢,再跑去旅馆啪啪,人夫心有不甘提告求偿。对此,小伦称该晚喝挂,投资男脱她衣服时就像「尸体一样翻来翻去」,她完全无力抵抗法官以此判定小伦无侵害配偶权,判人夫败诉。

据判决书指出,台中一位人夫控诉,妻子小伦在2018年的圣诞假期和投资男共度春宵,两人先于PUB喝酒,再前往旅馆发生性关系,显见已于逾越正常男女相处分际,破坏夫妻维系婚姻基础信赖,因此人夫向妻子提告求偿100万元。

审理期间,小伦否认与投资男发生性关系,并主张倘若真有和投资男发生关系,也并非出于她自由意志所发生的,这件事全是她喝挂遭投资男捡尸,主观上并无侵害配偶权。

法官勘验行车纪录器逐字稿录音译文,发现小伦与投资男确实有发生性关系,小伦问:「那天对我做那一件事,你到底有没有戴套啊?」,投资男则回:「有啊」;小伦再问:「没有射在里面?」,投资男回:「没有啊」等语。

法官再勘验小伦与友人对话内容,发现小伦曾向友人说,「我真的无力抵抗,他(投资男)在脱我衣服的时侯像尸体一样翻来翻去的脱,因为我就是不能动。」等,足以证明小伦在发生关系当下并无自主能力

台中地院审理后,判定人夫并不能举证小伦有侵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存在,综观上述理由,认为人夫的求偿无理,3日予以驳回。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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