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大色学弟捡尸性侵学姊案 辩称喝醉仍判赔90万确定

▲辅大色学弟尸性学姊案,判赔90万确定。此为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图/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私立辅仁大学心理系王姓学生,3年多前参加学长毕业聚会,趁着一名学姊烂醉,借机猥亵、性侵得逞。事后更因被害人男友质疑系上师长想要河蟹此案,辅大社科院长夏林清因此遭停职事件。王姓学生遭判刑3年6月定谳,被害人求偿,高等法院25日判决王男须赔偿90万元确定。

本案发生于2015年6月底,王男(23岁)见一名学姊参加校内聚会喝醉,凌晨3时许,自告奋勇搀扶瘫软无力的学姊回宿舍,却在带她搭电梯一楼后,于电梯前走廊脱掉学姊裤子欲性侵。当时学姊的男友因打电话找不到人,深夜赶到学校四处打听,得知女友由王男搀扶离开,立刻冲向一楼走廊。到场时只见王男起身穿裤子,学姊男友随即将学姊带回,并报警处理,王男遭提起公诉。最高法院今年3月间,维持一二审见解,认定王男犯乘机性交未遂罪」,判刑3年6月定谳,王男入狱服刑

另外案件发生后,因被害人男友事后在脸书上PO文,称心理系师长打算河蟹此案,引发喧然大波,时任辅大社科系院长夏林清不满而反击,最后遭辅大停聘一年。另外辅大校方经过多次会议后,也决议将王男退学;但王男竟打起行政官司,要求回复学籍一审曾判决王男胜诉,上诉二审最高行政法院后,撤销一审判决,但因王男性侵案判刑定谳,辅大主动开除王男学籍。

民事部分,被害人起诉求偿130万元,被害人主张原本生性单纯善良,对于亲人朋友,均极热心友善,从无任何防备;却于正值花样年华之际,不幸遭遇王男侵害,身心蒙受重大打击,原本乐观天真之被害人因本案而时常感到恐慌,既因极度缺乏安全感而害怕独处。被害人因此不敢独自于卧室入睡,时常呆坐于沙发上深陷恐怖情绪中,久久之后因疲累不堪而稍有入睡,但随即又因噩梦而惊醒。一审法院采信被害人主张,判决王男赔偿90万元。

案经上诉,王男辩称自己当时也喝醉无意识,拒绝赔偿。但二审高院民庭认为,根据被害人男友以及事后到场的警察、证人供词,认定王男意识清楚,且可以正常对话,甚至对叫救护车之举动曾为反对意见。因此高院驳回双方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