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尸酒醉按摩女先塞5千 男辩称「谈好价钱」法官不信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防人之心不可无!桃园县余姓男子4年多前到中坜一间按摩店舒压,并带着一名按摩女出场友人聚餐场面非常热闹。不过,随着按摩女渐有醉意,余男竟然心生歹念先塞了5千元给女方,再趁着对方不省人事「捡尸」得逞,事后被按摩女提告性侵。

▲酒醉捡尸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图/记者徐文彬摄)

《自由时报》报导,当时,余男按摩完找了小姐陪他「出场」,接着和友人聚餐到凌晨1点多。之后,余男看按摩小姐几乎喝醉,便塞了5千块给她,再到附近的旅馆发生关系。凌晨5点多,小姐惊醒发现自己赤裸躺在床上,怒问余男「为何要趁人之危」,随即收拾东西离开旅馆。

返回按摩店后,女子满腹委屈跟老板娘哭诉,还发现自己皮包「多了5千块」。余男得知女方打算报警,当天下午又来店内,补上7500元的按摩费和出场费,但没被接受。余男之后被警方逮捕。

检警侦讯时,余男辩称,当时已经和按摩女谈好价钱,而且拿了5千块给对方。不过按摩女却反驳,自己当时喝醉了,根本不记得余男有塞钱,且按摩及3小时出场的钟点费,加起来刚好就是5千元,余男是在营造性交易的假象

桃园地院法官找来几名证人确认后判定,余男当时没说「5千元是什么钱」,加上按摩女确有酒醉,遂以依乘机性交罪判处余男3年8月徒刑,另外得赔偿51万的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