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巡人员勾搭学长妻!带回家过夜摩铁激战 判赔38万确定
▲人妻揪老公的学弟到摩铁激战。(示意图/CFP)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在海巡署任职的李姓男子前年发现妻子疑似外遇,经过追查后发现妻子竟然是和同在海巡署工作的李姓学弟「过从甚密」,甚至还相约上摩铁激战,并多次在学弟家过夜,李男找学弟对质,学弟也签下「悔过书」,但李男还是认为自己的配偶权受损,提告求偿50万元,一审判学弟应赔偿38万元,全案上诉,法官驳回上诉,判学弟赔38万元定谳。
在海巡署工作的李姓男子提告主张,他和赵姓妻子是在2016年结婚,而妻子在去年1月认识同样在海巡署工作的李姓学弟(已退伍)后,就整个人变了,对他很冷淡,后来他才发现学弟不但私下挑拨他和妻子的感情,甚至带着妻子去摩铁开房,还在租屋处发生多次性行为。
李男找妻子质问,妻子一开始还辩称是被李姓学弟性侵,甚至提告,但检方侦查后不起诉;李男透过各种管道找学弟出来「谈清楚」,海巡署也启动内部调查,而学弟也在去年6月间签下悔过书,坦承有和赵女发生性关系。
李男拿到悔过书后还是觉得不甘心就这么算了,决定求偿50万元,法院审理时,李姓学弟辩称他只是在帮忙协调李男跟老婆间的纠纷,而悔过书则是以为李男会原谅他,在没有深思熟虑的情况下才签的,没有侵害李男的配偶权。
法官根据李姓学弟在海巡署访谈的对话记录和赵姓妻子提告性侵害所做的笔录,认定两人至少发生3次性行为,已损害李男的配偶权,并依照两人的学历、收入等因素,判学弟应赔偿38万元给李男。
全案上诉后。学弟辩称当初会签下悔过书都是为了让李男不再追究之下所为的不实言论,但法官认为相关事证明确,原审判决尚无违误,因此驳回学弟的上诉,仍判学弟应赔偿38万元,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