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19273元将上路!江揆:未来依经济状况调整

行政院长江怡宜桦表示,基本工资从103年7月1日起调整新台币19273元,未来还会依经济情况作调整。(图/ETtoday资料照)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行政院院长江宜桦24日核定基本工资调整案,每小时基本工资自103年1月1日起调整至新台币115元,每月基本工资自103年7月1日起调整至新台币19273元;估计将分别有31万名时薪劳工及176万名月薪劳工受惠。

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业于102年8月28日召开第26次会议,经通盘考量当前经济及社会情势共识决议「一、每小时基本工资自103年1 月1日起调整至115元。二、每月基本工资自103年7月1日起调整至19,273元。自103年1月1日起,年度消费者物价指数年增率累计达(含)3%以上时,再行召开下一次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全案劳委会劳动基准法之规定,在102年9月10日陈报行政院核定。

劳委会表示,102年第26次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在审议程序上,为让劳、资团体代表充分沟通并求最大共识,在会议中,即征得全体委员同意,由劳、资代表先就基本工资调整分别进行讨论及交换意见后提出各自之建议案,由全体委员共同进行审议达成共识;如无法达成共识,再由第三方公益委员参考劳、资双方委员意见后提出建议案,并由全体委员达成共识。

劳委会表示,本次会议是经由劳、资团体代表两次分组讨论,及全体委员充分沟通后,作成共识之决议,为以后基本工资的审议创设出一套不同已往的模式

行政院指出,透过这次先建立程序共识再作实质议题的讨论模式,将有助于建立日后劳资双方互信协商基础,凝聚更周延的共识,以利基本工资的审议。

江宜桦强调,照顾劳工基本生活政府责任,未来仍将要求劳委会衡酌劳动情势与经济发展的情况,持续审慎检讨基本工资,以保障劳工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