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将有「免死金牌」? 大马内阁同意废「唯一死刑」

▲在马来西亚贩运毒品(如海洛因、吗啡鸦片等)若被定罪将处唯一死刑。(图/达志示意图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世界各国为了防制毒品之危害,皆以法律规定一切制裁措施,其中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对贩毒打击最为严厉。不过马来西亚内阁部长阿莎丽娜于7日宣布,内阁已同意废除贩毒罪唯一死刑法律,未来将会送到国会进行审理

据《路透社》报导,阿莎丽娜在一则回应国会的书面声明中提到,内阁已同意修改1952年殖民时期所颁布的《危险药品条例》,让法院审判时可以有裁量权。马来西亚的法律规定,谋杀和贩毒等罪行皆处「唯一死刑」。

报导指出,阿莎丽娜表示,自1992年以来,一共有651名马来西亚人被判死刑,且大部分都和毒品有关。国际特赦组织在今年3月统计了23个执行死刑的国家去年行刑数,其中马来西亚排在第10名。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执行长莎米尼表示,「虽然乐见政府废除对贩毒者唯一死刑,但这只是全面废死的第一步」。目前尚不确定这条法律何时会送到马来西亚国会进行审理,但预计将被批准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