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祥为免死金牌转污点证人?顾立雄:盼换减刑或免刑
特侦组侦办林益世收贿案,7日上午二次约谈陈启祥及其女友程彩梅,经过10小时讯问后,两人于晚间离开特侦组,但对媒体询问不发一语。陈的委任律师之一顾立雄则表示,陈启祥上次讯问时,就已经争取转为污点证人,希望能依据证人保护法第14条等相关规定,以自白认罪换取减刑。陈启祥出奇招是为了求「免死金牌」吗?顾立雄并不这么认为。
7日晚间,陈启祥和女友程彩梅结束询问被请回,两人对媒体询问不发一语。陈的委任律师顾立雄则表示,陈启祥向检方自白认罪,希望能争取当污点证人,以自白认罪换取减刑或免刑。现场有媒体询问,这是否代表陈已经拿到「免死金牌」,顾则表示陈本来就是检举人,所以没有免死不免死的问题。顾立雄还说,陈启祥尚未请求人身安全保护。
对于陈启祥申请转为污点证人乙事,特侦组至今尚未做出任何回应,林益世案爆发后检察总长黄世铭也不接受访问,故目前尚无法得知检方是否已经接受陈启祥的请求。而陈的另一位委任律师高涌诚7日午间曾说,陈启祥身为生意人平时与人为善,是真的被逼到走投无路,才会选择揭发。
证人保护法第14条指出,「刑事案件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于侦查中供述与该案案情有重要关系之待证事项或其他正犯或共犯之犯罪事证,因而使检察官得以追诉该案之其他正犯或共犯者,以经检察官事先同意者为限,就其因供述所涉之犯罪,减轻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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