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案 黄睿靓今缴清100万罚金换缓刑免囚

台北地检署

南港展览馆及龙潭购地案洗钱案,前总统陈水扁的媳妇黄睿靓遭判刑10月,并科罚金100万元,缓刑4年,须支付公库100万元确定,台北地检署已通知黄女公库帐号,黄女在17日下午从高雄某银行转帐100万元至公库,黄女获缓刑免坐牢。

陈致中、黄睿靓夫妇因「听妈妈的话」,提供海外帐户协助母亲吴淑珍洗钱,因此陈致中被依洗钱罪判刑1年,并科罚金150万元确定,黄睿靓判刑10月,并科罚金100万元,缓刑4年,并给付公库100万元确定,2人另遭没收816万多元美元(约2.4亿台币)的不法所得。

陈致中11日入监时,已向雄检缴清150万元罚金,另黄睿靓部分,北检已通知她公库帐号,缴款期限至6月,黄在今天下午就完成转帐,获得缓刑。

至于2人另遭没收不法所得816万多元美金部分,北检拟自当时特侦组查扣2人自瑞士汇返的「海角7亿」或扁家大批资产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