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大咖」一再落跑 判刑2年以上确定拟拘提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前立委罗福助江连福遭判刑确定后接二连三消失法务部已拟妥修法草案,日后一但判刑2年以上确定就立即拘提,避免「大咖」一再潜逃,造成社会负面观感

国民党立委江连福因为涉及贿选案,被判刑4年半定谳,原本台中地检署通知他3月20日入监未料江连福把户籍迁到彰化,声请由彰化地检署代为执行,却在最后期限4月26日「神隐」,台中和彰化地检署急着到处找人,不排除发布通缉。

为了亡羊补牢,法务部将正式建议修正刑事诉讼法》,增订「有罪被告预防性羁押制度」,以及终审法官宣判在一定刑度以上案件检方得立即拘提、发监;至于「一定刑度」,初步决定是2年,换言之,像罗福助、江连福等人判刑都在2年以上者,检方可直接跳过现行的「传唤」程序迳行拘提被告,直接将其送进监所

据了解,法务部已拟妥修法草案,等部长勇夫下周一核定后,立即建议司法院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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