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大咖」一再落跑 判刑2年以上确定拟拘提
前立委罗福助、江连福遭判刑确定后接二连三消失,法务部已拟妥修法草案,日后一但判刑2年以上确定就立即拘提,避免「大咖」一再潜逃,造成社会负面观感。
前国民党立委江连福因为涉及贿选案,被判刑4年半定谳,原本台中地检署通知他3月20日入监,未料江连福把户籍迁到彰化,声请由彰化地检署代为执行,却在最后期限4月26日「神隐」,台中和彰化地检署急着到处找人,不排除发布通缉。
为了亡羊补牢,法务部将正式建议修正《刑事诉讼法》,增订「有罪被告预防性羁押制度」,以及终审法官宣判在一定刑度以上案件,检方得立即拘提、发监;至于「一定刑度」,初步决定是2年,换言之,像罗福助、江连福等人判刑都在2年以上者,检方可直接跳过现行的「传唤」程序,迳行拘提被告,直接将其送进监所。
据了解,法务部已拟妥修法草案,等部长曾勇夫下周一核定后,立即建议司法院修法。
检警又被耍 前立委江连福入监前「神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