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犯罪判刑大咖落跑 法务部:电子镣铐非万能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高雄地检署贪检井天博判刑确定后,却早已潜逃无踪事件,引发各界对现行防逃机制众多批评,检察官陈瑞仁28日投书媒体建议,若重刑被告交保,应加挂电子脚镣一事法务部下午回应,电子镣铐并非万能宜再三思,从根本整套修法才是正道。

▲高雄贪检井天博等大咖被告判刑确定,却早已潜逃无踪,引发外界对现行防逃机制抨击。(图/资料照)

法务部表示,今天陈瑞仁检察官就井天博等大咖被告相继潜逃,所投书媒体「纵虎归山挂铃铛」一文,本部非常赞同。对于先前送请立法院审议之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仅加速判决「确定后」的执行,对于有心提早逃亡的被告,无法根本解决问题

防止被告逃匿最有效且可行之方法,还是被告到庭听判、重罪羁押及防逃羁押。因此,本部将在近期邀请司法院、执法机关、专家学者,参考美、日、德等先进国家之立法例,共同研商,尽速提出完整修法建议,供司法院及立法委员参考,避免再发生类似逃匿事件。

至于以电子脚镣掌握被告行踪部分,本部认宜再三思。首先,现行法没有得对被告强制施用电子脚镣的规定检方曾建议法院以被告拒绝则收押之方式取得被告同意,但遭院方拒绝。修正刑事诉讼法增订得强制使用电子脚镣之规定,亦须司法院主导。以目前司法院极力避免侵害被告人权之态度,恐难实现。其次,电子脚镣虽已发展至第三代,许多技术问题尚未克服,以之追踪受监控者之所在,仍有许多侦测死角,未必能确实达成防逃目的,而且所需人力设备成本甚高,监控一人约需数十万元,目前尚难大幅推广。

从侦查、审理执行程序,完整严密的整套修法,才是遏止被告弃保逃亡的最佳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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