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指黄韵玲为他扛债 沈光远告陈玲玲不起诉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资深媒体人、电视名嘴陈玲玲在节目中指称,艺人黄韵玲前夫沈光远扛债,并谈两人婚变风波,被沈光远控告涉嫌诽谤。台北地检署12日侦结,依陈玲玲罪嫌不足,全案不起诉处分

黄韵玲和沈光远从21岁认识,交往8年、结婚14年,终因沈光远外遇,而致婚变。不起诉处分书指出,陈玲玲在去年(2011)7月28日,在《TVBS哈新闻》的「娱乐百事通单元谈论黄韵玲和沈光远的婚变,并指黄韵玲为沈光远背债上亿元,并以「漫长的还债之路」形容此事。

►黄韵玲是音乐才女,更有「音乐精灵」之称,但与沈光远的婚姻却不像童话般美好。(图/取自黄韵玲脸书)

沈光远认为陈玲玲散布不实谣言而告她诽谤。检方侦办期间,陈玲玲否认犯行,供称是依照制作单位提供的脚本参与讨论,而且她上节目前上网搜寻了关于黄沈二人离婚、负债消息,也就是引述媒体相关报导。

检方调阅相关新闻,认定陈玲玲所说并非无据,认为沈光远是知名公众人物,对于婚姻和公司债务处理是可受公评之事,陈玲玲依据媒体报导并非捏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