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抢赌场 自剪电子脚镣躲回监遭判刑确定

林君凯犯案后剪断电子脚镣,图为示意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犯下多起强盗、性侵案件男子林君凯(37岁),遭判刑20年确定,入狱服刑17年后获得假释,戴上电子脚镣。但他去年农历期间,伙同卓姓、刘姓2名友人,强盗彰化县永靖乡一处赌场,得手3万5千余元。林男犯案当晚,破坏电子脚镣并向警方自首,关回监狱。他打定主意被害赌场不敢报警,躲进监狱中服残刑即可,没想到仍被警方查获。最高法院针对他强盗赌场部分,21日维持更一审刑度,判处有期徒刑7年5月定谳。

最高法院这次一并将同伙刘男判处有期徒刑8年定谳。至于另名同伙卓男,二审遭判8年8月,最高法院去年中即已驳回确定。而林男另犯破坏电子脚镣的毁损公物罪,去年中也遭判刑7月,先行确定。而他破坏电子脚镣后,仍须入狱服完残刑1年11月余

判决指出,林男1998年即因犯下强盗强制性交罪遭到法院羁押,经判刑20年确定,直到2015年底才获得假释出狱,并戴上电子脚镣。而去年农历年节期间,他因为缺钱花用,与2名同伙搜寻彰化地区作案目标,最后锁定永靖乡一处赌场。

案发当天为大年初六,林男与卓男先偷来一部机车,戴上口罩安全帽,冲进赌场内,并拿出预藏的手枪,喝令屋内众人交出财物。林男还拉枪机滑套,当场弹出一颗子弹,众人吓得交出财物,两人得手3万5千余元,离开赌场后弃置赃车,并跳上前来接应的刘男汽车,逃逸无踪。林男当天晚间返回台中,随即剪断电子脚镣,躲进监狱。

警方获报后,过滤监视器画面,查出接应的车辆为刘男母亲所有,逮捕刘男、卓男,并借提林男,林男坦承不讳,检方去年4月间才对3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将3人分别重判12年3月到11年不等,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1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