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随网拍小模性侵遭判刑定谳 林森狼另犯他案再遭判刑

施力仁尾随小模侵入香闺意图性侵,判刑定谳。因涉他案,再遭判刑。(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性侵惯犯施力仁,日前盯上网拍女模后,尾随女模进租屋处,趁女模洗澡时,意图性侵,但女模与他周旋近2小时,成功浇熄施男欲火警方随后也逮捕他。而检警事后又查出他另犯下2008年1月间的一起性侵案件,高等法院24日再将他判刑7年8月。可上诉。

台北市山区去年3月间发生一起性侵未遂案件,身材高挑长相清秀的小曼化名),外出购买消夜返回租屋处途中,突觉遭人跟踪,小曼随即返家冲澡。但洗到一半,突然被人从后方抱住!恶狼随即以浴巾压制小曼口鼻,企图性侵,小曼急中生智,虽然没穿衣服,但冷静与恶狼交心相谈近2小时,顺利浇熄恶狼欲火。恶狼离去后小曼随即报警,警方循线逮捕涉案的43岁厨师施力仁。最后将他收押禁见

施力仁涉嫌性侵小模的案件,最高法院今年2月间将他判刑4年定谳。而他被收押期间,检警单位查出,他在2008年1月1日凌晨5点,在台北市尾随一名正准备回家女子,并趁着女子打开一楼铁门时,乘机钻入。施男摀住女子嘴巴,恐吓说「妳叫我会打妳」、「我要跟妳做爱不是要抢劫」。女子不敢反抗,遭带至4楼楼梯间,遭施男性侵得逞。当时本案因查无证据,成为悬案但施男被捕后,检警比对DNA资料,查出他另犯本案,追加起诉。

一审法院将施男判刑7年8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24日二审宣判高院仍认定施男有罪考量他履次犯案性观念严重偏差,因此驳回上诉,仍处7年8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