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师遭性侵咬掉乳头!嫌铁锤虐杀死刑撤销 夫难过赴美找儿女
▲最高法院表示,警方调阅的死者行车纪录器资料,并未注明是何员警制作,将影响被告的诘问权,因此认为原判决有违背法令之处,撤销发回更审。(图/东森新闻/下同)
高雄市一名退休陈姓女老师买菜遭嫌犯刘志明持铁锤重击14下、咬掉乳头惨死,历经近4年的审判,最高法院撤销更一审死刑判决,发回更审。邻居说,一家人事后都已搬走,将房子出租,对嫌犯逃过一死都相当气愤,「你杀人一命也要偿一命」。据了解,死者先生因伤心过度,已经赴美和孩子团聚。
本案发生于2014年12月间,失业多时的42岁男子刘志明因不满女友提分手,酒后骑车乱逛,途经市场发现59岁的陈妇买完菜准备开车回家,他临时起意打算抢车去找女友谈判。刘跟踪陈妇,趁她开车门上车时,自后方持铁锤将她击昏,但因排档上锁无法驶离。
刘男转头逼问陈妇如何解锁,但对方因重伤昏迷无法回答,他暴怒之下,竟以铁锤重击她的头部14下,又搜刮其皮包内2000元,再把手指伸进她的下体性侵,还一口咬掉她的乳头再吐掉,弃置车内,随后反锁车辆逃逸。陈妇头盖骨遭敲碎,惨死车内。
▼死者生前和丈夫的甜蜜合照。
检警4天后将藏匿在楠梓区台糖量贩店美食街的刘男逮捕到案,检方对他提起公诉;一二审、更一审法官均认定刘犯下强盗杀人罪、累犯,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案经上诉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审理后,近日撤销更一审死刑判决,改发回高雄高分院更二审。最高法院指出,原审对刘嫌强盗所得并未调查清楚,这会影响加重强盗是否既遂,及确认应没收的犯罪所得数额;另外,当时左营分局刑事侦查卷宗内所调阅的死者行车纪录器资料,并未注明是何员警制作,将影响被告的诘问权,因此认为原判决有违背法令之处,撤销发回更审。
「你杀人一命也要偿一命」,死者邻居得知结果后相当气愤,「大家都要杀死人,是不是这样?杀死人不用判死刑,大家都敢呀?」邻居透露,当年事发后,家人还住一阵子,但失去挚亲的痛仍无法平复,才搬离老家出租房子,「一个小的在美国,女儿也在美国,老大在台中。」仲介说,上个月才接获家属的委托,死者老公现在人在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