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杀性侵女师凶嫌却逃死 丈夫悲恸现身!「对家属公平吗?」

女师丈夫出面痛批,法官竟要他举证被抢了多少钱,还帮刘男硬凹当时不算计划性抢夺、杀人,「这样对家属公平吗?」。(袁庭尧摄)

高雄市一名失业男子刘志明,10年前持铁锤在左营哈啰市场,抢夺陈姓女教师钱财还性侵杀人,历经5审均判死,今天(7日)上午更四审逆转改判无期,理由是刘男无抢夺证据,有教化可能。女师丈夫出面痛批,法官竟要他举证被抢了多少钱,还帮刘男硬凹当时不算计划性抢夺、杀人,「这样对家属公平吗?」。

开庭过程,女师丈夫均亲自出席,多次出庭呼吁法官考量家属心情、判刘男死刑。但高雄高分院上午更4审逆转宣判,认为刘男犯行并非「情节罪重大之罪」,原审也无相关更生可能性鉴定,最后改判无期徒刑,可上诉。

女师丈夫拿出女师遇害当时揹的小包包,他强调,这些年来,不论到哪里都会带着,因为他知道这是唯一重要证物,就算拉链坏了,也不惜修复保存。(袁庭尧摄)

为了让自己长期抗战,女师丈夫逼自己参加马拉松,维持体能。为了更四审,他特地自费再多请一位律师,没想到竟然迎来失望的判决结果。(袁庭尧摄)

2014年12月3日,刘男因女友提分手感情受挫,酒后骑机车带着铁锤要去找女友理论,行经高雄左营区的哈啰市场时,见到素不相识的退休女教师正在路边打开轿车,临时起意欲强盗她的汽车来代步,便用铁锤重击她头部致大量出血死亡,甚至性侵得逞,并抢走内有2000元的皮包骑车逃逸。

一、二审时,法官以刘男行凶手法已达泯灭人性程度,并无再教化可能判死刑,但最高法院以「没厘清矫正教化可能」为由发回更审。

更一审认为,刘男犯行有永久与世隔离必要,仍判其死刑,但最高法院以「警方调查纪录不明」为由再度发回更审。更二审仍维持判死,但最高法院认认为刘男「强劫行为」调查未尽,再度撤销发回更审。更三审认为,刘男企图夺取陈女汽车及身上2000元现金,强盗事实明确,还强调刘男犯行特别惨忍,检察官求处死刑并无不当。

更四审认为,针对抢夺2000元现金部分,仅有刘男单一自白,欠缺其他证据,只能判断是随机、偶发性犯案,而非计划性为之,不符合公政公约第6条第2项所定「情节最重大之罪」。刘男犯案为随机性,原审认定他犯下「情节罪重大之罪」未有相关专业领域之鉴定人、机关、团体,就刘男有无更生改善可能性进行鉴定,或提出量刑前社会调查报告,不宜判他死刑,最后改处无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女师丈夫今天中午听到判决结果,强调当时正在上课的他「差点抓狂」,忍住情绪告诉自己,不能让忧郁、躁郁症复发。

痛批,最高法院审理过程,要他举证女师当时确实被抢走2000元,才能证明刘男有抢夺事实,简直不合理。他拿出女师遇害当时揹的小包包强调,这些年来,不论到哪里都带着小包包,因为他知道这是唯一重要证物,就算拉链坏了,他也不惜修复保存。

「车上行车纪录器都录到拉拉链的声音,嫌犯也承认从包包里面拿走钱!」女师丈夫控诉,最高法院法官竟然要他举证当时到底被抢走多少钱?是2000多元?还是2000元?他拼命找存折、发票举证,最后仍被认定无效。

针对刘男非计划性抢夺、杀人,女师丈夫痛批,刘男自陈案发前就带着自制的短榔头,在市场旁榕树下喝酒,锁定开车经过的女师,随后还骑车尾随女师汽车、回头张望、确认车内只有一人,接着等待女师进市场采买后,趁其上车不备下手犯案。

当时,女师被他锤到奄奄一息一席,刘男还逼问她「暗锁在哪里」,女师伤重无法回答,刘男竟残忍继续锤击致死。女师丈夫泪问「这一切难道都不算计划性抢夺、杀人」吗?

针对无教化相关鉴定报告部分,女师丈夫不满指出,过去高雄荣总就出具报告,刘男性犯罪再犯率52%,凯旋医院也证实刘男无精神相关问题,强调「教化与否的判断是法官的责任」,法官为何无视?还把责任推回给鉴定单位?

女师丈夫强调,刘男有法律扶助基金会派任的3位律师,他只有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派给1位律师,在法庭上明显不对等。这些年来,他为了让自己长期抗战,逼自己参加马拉松,维持体能。为了更四审,他特地自费再多请一位律师,没想到竟然迎来失望的判决结果。

「台湾就没有废死的条件!」女师丈夫强调,国外废死是搭配「终身监禁」,刘男无期徒刑,最快60多岁就能出狱,简直纵虎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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