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杀女师逃死 遗属泪问公平吗?

高雄女老师被强盗杀害,凶手刘志明更四审逃死,逆转改判无期徒刑。死者丈夫痛批,「台湾就没有废死的条件!」(袁庭尧摄)

高雄失业男子刘志明10年前持铁锤在市场抢夺曾获师铎奖的陈姓退休女教师钱财还性侵杀人,历经5审均判死,7日更四审却逆转改判无期徒刑,理由是法官认为刘无抢夺直接证据,且有教化可能,犯行并非两公约「情节重大之罪」。死者的张姓丈夫痛批,法官竟要他举证被抢多少现金,还帮刘硬拗不算计划性抢夺、杀人,「这样对家属公平吗?」。全案还可上诉。

「台湾就没有废死的条件!」张男气愤地说,刘遭判无期徒刑,最快60多岁就能假释出狱,司法简直纵虎归山。

2014年,刘不满与女友分手,酒后骑机车带自制短铁锤要前往理论,行经左营哈啰市场,见退休女教师正打开车门,欲抢她的汽车代步,不但持铁锤重击还性侵得逞,逃跑前不忘强取财物并反锁车门,害女师无法求援,惨死车上。

法院多次审理均认为,刘泯灭人性,有永久与世隔离必要,判处死刑,但最高法院不断以「警方调查纪录不明、没厘清矫正教化可能」为由,再度发回更审。

高雄高分院更四审认为,抢夺部分仅刘的单一自白,欠缺证据,对女师下手属随机犯案,而非计划性,不符合两公约「情节最重大之罪」。原审未有更生改善可能性鉴定,不宜判死。

历次开庭张均出席,多次呼吁法官考量家属心情、判刘死刑。昨听到判决结果,强调当时「差点抓狂」,只能忍住情绪,不让情绪失控。他拿出女师遇害当时携带的小包包强调,刘就是从中抢走现金,行车纪录器都录到拉拉链、掉零钱的声音。

张不满痛批,法官竟要他「精确」举证女师被抢走多少现金。他费尽心思找发票、收据、存折领款纪录,最后也被认定无效。张强调,嫌犯刻意带着自制短榔头尾随犯案,在车内残忍锤击女师致死,还刻意反锁汽车阻止求救,他泪问:「这难道不算计划性抢夺、杀人吗?」

他还说,高雄荣总曾出具报告表示,刘的性犯罪再犯率52%,另2家医院也证实刘并无精神相关问题,强调「教化与否应由法官判断」,但法官为何无视?

他强调,刘有法扶的3位律师,他只有犯保协会1位律师,在法庭明显不对等。更四审还自费多请1位律师,没想到迎来失望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