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脚镣一扳就开!性侵犯轻松2度示范 检察官全傻眼

电子脚镣。(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蔡仪洁综合报导

佩戴电子脚镣是为了有效防止犯罪,不过一名潘姓性侵犯竟能2度徒手进行破坏!对此,监委林雅锋指出,潘犯2度轻松扳开电子脚镣,显示其根本无法在犯人约束管制期间,有效制约及掌握其行踪,法务部是否要针对这如同玩具般的电子脚镣做进一步的检讨改善。

监察院13日纠正法务部,批评电子脚镣形同虚设。潘姓嫌犯因违反刑法与未成年人性交罪,被新北地院判刑6月,却在假释付保护管束期间,去年1月徒手破坏科技监控设备逃逸,翌日被警方缉捕归案。他表示,自己是徒手进行破坏,检察官侦查时要他示范,他再度徒手拔开电子脚镣。

▲监察院批评电子脚镣形同虚设。(图/记者叶南州摄)

法务部回应称,在替犯人穿戴电子脚镣时,有先行让犯人戴上VR(虚拟实境),让其回避如何穿戴脚镣使用方式而已。对此林雅锋认为,这显示电子脚镣根本无法在犯人约束管制期间,有效制约及掌握其行踪,而法务部迄今不知为何会发生此种情况情节荒谬,监察院依此通过纠正法务部。

林雅锋表示,配戴电子脚镣目的是为了有效防止犯罪,也是为了帮助受刑人能尽快回归社会,然而电子脚镣似乎仍有需多待改进的地方,因此希望法务部改进。她还指出,潘姓假释犯原仅犯有6个月的未成年人性交罪,却因为管制期间再度犯下窃盗罪刑,导致管束期程整体拉长,需配戴电子脚镣期间高达9个月以上也有违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