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赔73万!整型医院上诉范冰冰 判决书曝光「理由超奇葩」

记者李湘文综合报导

艺人范冰冰卷入逃税风波后,一直低调不露面,但仍积极处理法律事务,最近被发现大量提告「侵犯肖像权」,目前至少已有99个案件。其中,某公司被判决赔偿人民币16万元(约台币73万元),愤而提出上诉,却因为理由「太奇葩」,意外引起网友热议

▲范冰冰积极打肖像权官司。(图/翻摄自微博/范冰冰)

涉案医院微信公众号使用范冰冰的照片被控侵犯肖像权,一审遭判赔人民币16万元,因为不服判决再度上诉,并提出2个理由,包括「范冰冰未能证明照片人物为其本人」、「范冰冰本人并未到庭参加庭审,也未携带其本人的身分证照等进行比对」,反过来指控原告无法证明微信上的照片就是本人。

不过,法院在二审中驳回医院上诉,认为涉案照片确实就是范冰冰,且医院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藉这些照片宣传整型内容,已经侵犯当事人肖像权,因此最后仍维持原判决,要求该医院必须赔偿16万元。这份判决书在网路上曝光,许多网友都吐槽「侵犯人家的肖像权还有理?」、「这理由奇葩」。

▲整型医院因为侵犯范冰冰肖像权,被判赔人民币16万元。(图/翻摄自微博/范冰冰)

据悉,范冰冰近几个月积极打官司,光是包含关键字「范冰冰肖像权」的案件,就已经高达99个。其中,12月内共有5件已做出一审判决被告总计必须赔偿范冰冰人民币240万元(约台币1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