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女曾做援交妹怕男友知道 受胁迫打2次「遮口砲」
▲被胁迫将卖淫过往告诉男友,22岁林女与32岁詹男在摩铁2度发生性关系。(示意图/翻摄自网路/非本文当事人)
新竹32岁詹姓男子在工业园区当技术人员,2014年间与22岁林姓女子结交为网友,知晓对方有一名男朋友,但后来又无意间得知林女曾经下海援交,于是以向她男友告密为质,胁迫林女与他发生性关系,更在拍下性爱照后,胁迫她发生第2次性关系,日前被新竹地方法院判刑2年6月,但审酌双方事后和解,予缓刑5年。
判决指出,詹男认识林女后,听友人透漏说曾经向她买春,一次2、3000元,于是心生歹念,向林开口要求打「免费砲」,否则将她卖淫过往告诉其男友;林女为保护恋情,于2014年4月底及6月初在汽车旅馆与詹男发生性关系,还被用情趣用品玩弄,之后企图断绝联络,却不断受到骚扰,包括被传讯说「我真的有一些你和我不该有的…传出去我敢保证你一定马上主动找我。」「每次都拒接。我对天发誓,找不到你男友,我跟你姓啦!」「是妳要跟我见面?还是妳男友?从头开始都是妳惹出来的,一定要有一个人出来解决。」让林女终于不堪其扰而报警。
詹男到案后一度辩称,两次性行为他都有给对方钱,一次3000元,一次2000元,但被法官认为不构成脱罪理由,依强制性交罪判刑2年、恐吓罪判刑6月,但考量他无前科,又与原告达成和解,给予缓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