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厕所激战…瞒男友年龄做2次 15岁国中妹:跟国中男生做过

▲16岁的陈姓高工生与当年未满16岁的女友小美进行性行为,遭到起诉。(示意图视觉中国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台南15岁少女小美(化名谎称自己16岁,与一名16岁陈姓高工生交往,期间发生两次性行为。事后,检方依触犯与未满16岁幼女性交罪起诉陈男法官依陈男辩词认定,被告确实不知对方年龄,判无罪。

起诉书指出,陈男和女友小美(化名)两人于台南某游戏场相识,并在民国105年2月15日于某国小的女厕内进行性行为,同月28日又相约到旅馆开房间,共计两次合意性交。此外,由于小美是7月生,在案发当时还未满16岁,因此依与未满16岁幼女性交罪起诉陈男。

陈男辩称,的确有与小美发生两次性行为,但当初认识时,询问得知对方就读高一,他才放心交往。

法官调查人民国105年2月12日手机的LINE中对话纪录,小美当时跟陈男表示,「对不起,我要跟你分手了,因为国中男生已经早就喜欢我了,我要跟你分手了」、「我跟国中男生做过了,他对我很好,他也是16」、「你不用担心我,16跟16刚刚好啊」。

法官表示,国中生小美在和陈男交往、发生性关系时,明确告诉对方她是高一;可见被告主观无法预见女友未满16岁,且他也没有主观犯意,不能认定是蓄意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因次判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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