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得我好痛」!高中妹听「台中新奇好玩」翘家 遭大叔硬上5天

台南一名女高一生因无聊寂寞,透过网路结识住在台中施男,图非当事人。(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一名高一少女小美化名)常在网路结识交友,进而认识住在台中的40岁施男子,经鼓吹台中有许多美食及有趣的事物后,便逃家独自前往;不料见到对方的第一天就被「从后面来」硬上,连续性侵5天至少10次。一审重判6年10月徒刑,施男不服上诉,台中高等法院维持原判决。

据《苹果日报》报导,判决书指出,单亲的小美跟着父亲住,由于对方整天忙工作奶奶住院后只剩她独自一人在家;基于无聊的情况下,她开始在脸书社团交友,不料竟被施男盯上。

▲施男带小美回家后,直接硬上对方得逞,图非当事人。(图/记者徐文彬摄,示意图非当事人)

施男加了小美的LINE后,每天关心对方、聊天,还利用青少年爱玩个性,不断叙述台中有许多好吃、好玩以及独特的地点、事物等。小美忍不住并在2015年10月直冲台中找施男游玩

大叔用OOXX我肛门,一直动弄得我超痛!」小美表示,她本来以为到台中后施男会带她到处玩,没想到直接被对方带回家中性侵、关在家中5天,期间不断遭施男性侵,非常痛苦。

小美透露,施男事后从交友群组结识另名少女,就开始对她冷淡,并在得知家人透过媒体网友找寻她后,才放她回去,但她到家后不敢跟家人诉说被网友性侵,直到姑姑说服才坦承。台中地院一审依性侵14岁以上、未满16岁少年等10罪,重判6年10月徒刑,但施男不服上诉。

▲施男认为小美的肛门并没有撕裂伤,不能证明他有犯案,图非当事人。(图/视觉中国

施男表示,他并没有性侵小美,对方的肛门并没被验出撕裂伤,且他当时都在上班,并没空做这些事;期间他也不断提醒小美要打电话回家。

台中高院法官询问台南市医院得知,肛门及附近组织的收缩性很强,案发超过10天,虽处女膜及肛门没有撕裂伤,但当证据力度薄弱,因此不能证明没有性侵;且施在小美逃家期间,要求对方只能用公共电话联系,避免留下通联纪录,被社工撞见时,还谎称亲戚小孩,因此认定是计划性脱罪。

法官调查后发现,施男自称每天上班却只是出门买便当,且在年幼的女儿睡着后,就立即性侵小美;另外,小美和施男素昧平生,没必要诬陷对方,让自己承受家人的压力,因此认定施男利用少女无知,造成身心难以磨灭的创伤,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