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让国一校花「怀孕产子」 他为爱离婚丢教职改当清洁工
▲代课老师与班上「校花级」正妹来电,共谱相差27岁的师生恋。(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苗栗县43岁刘姓男代课老师3年前爱上班上的国一少女,校方得知后将他解聘,他也因此与妻子离婚,却仍无法浇熄爱火,两人持续交往;去(2015)年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直到少女怀孕才被发现。法官考量刘男已跟少女结婚,少女也极力求情,轻判刘男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警方调查,刘男在苗栗县一所国中代课,结识了班上「校花级」的林姓少女,见她外貌姣好、长相成熟,渐渐起了暧昧情愫。前(2014)年7月,校方发现两人不寻常的交往,因而将刘男解聘;刘男和妻子育有2名子女,她得知此事后相当震惊,愤而离婚。
刘男离婚、离职后持续与少女交往,去年两人数次上摩铁发生性行为,后因少女怀孕被班导师发现报警,他吃上妨害性自主官司。苗栗地院法官考量少女和岳母极力求情,且两人已经结为夫妻、今年2月产下一子,加上刘男深有悔意,又是家中经济支柱,入狱服刑恐影响家庭生计,最后轻判8个月、缓刑2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
据了解,刘男目前在一家清洁公司担任清洁工,月薪约3万5千元,和过去担任代课老师时薪资相去不远。少女目前已高二,因怀孕生子而休学,未来将到外县市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