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男师搞师生恋!女学生家中吞药「他丢教职」…告学校赢回工作
▲▼南部一名高中社团老师与女学生展开师生恋,事后遭停聘处分,他提告要讨回教职。(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下同)
南部一名高中社团教师与一名女学生愈走愈近,2017年展开师生恋,交往期间更发生性行为,孰料,分手后女学生却在家中吞药,并指控教师分手后持续骚扰她,所幸人并无大碍,但该名教师遭性平会认定利用职务权势强制性交,将其停聘。教师不甘心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勘验各项事证后,认定校方裁决有误,撤销停聘处分。
该名高中教师主张,调查报告中认定的事实有所偏颇。他指出,女学生曾向性平会表示,「没有被强迫(发生性行为),都是自愿的」,事隔2月后,女学生却翻供称,「某种程度是」,前后陈述并不一致,且对于发生内容无法清楚说明。
另外,该名教师称,女学生曾与其他人抱怨,他在交往期间仍与前女友藕断丝连,又自承情绪崩溃的原因是他跟前女友藕断丝连,而非老师对她有任何性侵害行为,再者,如果2人发生性行为后,女学生有任何身心灵上不舒服,为何在交往数月的期间内,从没有向任何人表达不愿意,也没要求他道歉,反倒互诉爱意,双方正常相处,甚至使用他的手机自拍。
教师指出,调查报告中只采纳对他不利的说词,又没有其他间接、直接证据佐证,他手上有对话纪录可以佐证,双方分手后气氛融洽,并不是女学生在自家服药后,提出调查申请时所说的「分手后持续骚扰」,但申复调查没有采纳这个新事证,仍然同意性平调查结果,认定他利用职务权势强制性交,无视相关证据,认为实在不合理。
教师强调,自己跟女学生的书信往来都可以证明,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是在自然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并且2人证词也明证,女学生没有因为发生性行为得到任何餽赠、特权和好处,所有对话纪录中也未曾有过威胁与强迫的话。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勘验其他学生证词、双方对话纪录,及各项事证后,认定校方调查报告中所指该教师强制性交未遂,以及利用职务权势性交等事实认定都有违误,最后撤销停聘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