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时性侵2女未果 恶男竟称:我有精神病应该可以缓刑

许男无法控制性欲街上随机拉路人性侵。(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许姓男子走在路上突然色欲攻心,从背后熊抱路人姚女,意图性侵未果,2小时后还是无法压抑,又尾随另名女子小美化名),强行脱裤性侵,事后还辩称自己有精神病,应该可以缓刑或是减刑,但因为他是连续犯案,明显有再犯之虞,被依强制性交未遂判刑2年,亦不得缓刑。

据判决书,许男去年7月8日凌晨3时许看到小美独自走在大安区街头,竟色心大起,从对方背后以右手摀住口鼻,再以左手锁喉,让被害人倒地后再攻击头部,强行脱裤意图性侵,所幸小美大声呼救引来周围住户注意,吓得他落荒而逃,后因被害人报警遭逮。

警方调阅监视器调查时,惊见许男早在侵犯小美前就对姚女下手,但因熊抱时遭到大力挣脱才没得逞,因此讯后将许男依法送办,没想到他虽坦承犯行,但却称自己有精神病、精神障碍问题,应该要获得减刑或缓刑。

法院审理时,嘱托国防医学院三军总医院北投分院进行许男的精神鉴定,虽然确定他真的有「思觉失调症」,但法官认为他还是可以正常工作,且案发时精神状况稳定,生活也没受到精神病影响,实在难以认定精神状况差;考量他与小美达成和解,但在短时间内对2名女子下手,无法保证之后没有再犯之虞,因此判刑2年,且不予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