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最高法院调解成立 钢铁才子侯贞雄买地官司握手言和

东和钢铁荣誉董事长侯贞雄(前排中)本报资料照片

上个月最高法院启动民事移付调解制度,首件调解成立案件,在前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庭长王聪明主持协调下,被称为钢铁才子的东和钢铁荣誉董事长侯贞雄,买卖土地纠纷侯付了1030万元给卖方双方和解、让官司落幕。

东和钢铁现任董事长侯杰腾曾公开表示,他父亲侯贞雄是台湾引进「连续铸钢机」新技术,备置电炉和连续铸钢设备的首家钢铁业业界盛赞侯贞雄是「拥有无私之心的钢铁才子」。

这起案件是因桃园龙潭高尔夫球场公同共有人梁姓女子,在2013年与侯贞雄签立买卖契约,以总价6200万元将她土地应有部分出售予侯,并在2017年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但侯只付5500万元,尚有700万元未付。

指控没有付清尾款的侯贞雄解释,梁女出售土地潜在应有部分为2/3,但她只移转登记土地潜在应有部分1/2,潜在应有部分1/6没有给付,让他损失1550万元,他拒付价金尾款,还要求梁女给付1550万元。

但梁女主张侯男经营育乐公司在2009年间,已向土地的其他公同共有人购得1/2,不可能误认她拥有的土地潜在应有部分为2/3,她已依约将应有部分移转登记给侯男,并没有给付不能的状况侯须付钱给她。

一审判决侯男应给付梁女价金700万元及违约金1100万元,二审法院判决侯给付700万元及违约金100万元,本月27日双方在最高法院调解室调解争议,由退休的高院庭长王聪明担任调解委员,最后侯男表示愿给付梁女1030万元,双方达成调解。

最高法院3月1日启动民事移付调解制度,法官就受理的事件,认有必要时经征询两造及律师接受调解的意愿后,决定是否移付调解,希望能妥速解决民事纷争,减少案件进入审理程序,目前有29件案件调解中,1件已调解成立。

最高法院有21位民事调解委员,14位家事调解委员,调解委员可提供专业意见分析程序利弊,供两造参考,并为适当之劝导,期能促成两造本于自由意愿,互相让步,成立调解,和平解决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