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条款!防无预警停飞 民航法修正:可罚负责人2亿关3年

▲复兴航空去年底无预警停飞,影响10万旅客民航局修法避免状况重演。(图/资料照/复兴航空提供)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初审通过《民用航空法》修正案,明订未来航空公司停业,2个月前需向民航局提出停航申请,违者可处新台币6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罚锾;若未依计划执行或故意不申报,影响公众情节重大者,可处公司负责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并科2000万至2亿元罚款

去年底复兴航空闪电解散,宣布无预警停飞,影响10万旅客与旅行社权益,民航局防止兴航事件再度上演,修正相关规定。交委会召集委员郑运鹏说,航空公司无预警停飞严重影响旅客权益,但罚款他们根本不怕,所以修法对公司负责人加入刑责,也加重罚款,就是要警惕业者需依规定程序办理

▲为防范航空公司无预警停飞,民航法修正,情节重大者,可处公司负责人刑责,罚款也加重。(图/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根据民航法修正内容,若民航业者2个月前需提出申请,违者可对公司处新台币6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罚锾,无预警停业造成公众损害,情节重大者,可处公司负责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并科2000万元至2亿元罚款。

此外,国内资本额达20亿元以上的民航公司董事会,需新增公益性独立董事为民众把关,如华航华信台湾虎航、长荣立荣远东等航空公司都达此门槛,因此必须增设公益性质独立董事,人选要送交通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