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沦植物人!她独养2孩无法离婚 法院理由曝:夫妻要同甘共苦
台南一名女子的丈夫发生车祸后,几近呈植物人状态,独自照顾丈夫与养小孩8年后决定分居更生,20年后向法院诉请离婚遭驳回。 (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南一名女子A婚后先后产下2子女,孰料丈夫突逢车祸受重伤,几近植物人状态,A女独自照顾丈夫、2子女与服侍公婆将近8年,最终选择带2子女离家并分居20年,今年间向法院诉请离婚。但台南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夫妻本该同甘共苦,A女违背婚姻基础,弃丈夫不顾,婚姻无法维系A女须负较大责任,故判败诉。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A女主张与丈夫自1990年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2名子女,而丈夫于1993年间发生严重车祸受伤,几近植物人状态,她独自照顾丈夫、扶养年幼2子女之外,还得服侍公婆,靠家庭代工打零工赚取微薄收入补贴家用长达8年时间,后因身心俱疲选择与丈夫分居,带着2子女离家生活。A女认为,她与丈夫分居达20年,无夫妻之实,婚姻也无任何足以维持下去的感情基础,故依法向法院诉请离婚。
对此,A女丈夫答辩,当年他受伤时,妻子不顾公婆反对,坚持带着他与2子女搬离家中居住,又因无力照顾他,将他弃置公婆家路边,认为妻子离家后对他不闻不问,主观上是厌弃他,不愿与他生活并故意分居,若2人婚姻有破绽,妻子须负较大责任,也无理由要求离婚。
台南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2人的女儿证词,女儿称,母亲一度带着他们与父亲离家生活,只是母亲当时很年轻,没办法独自扶养2个小孩又得看顾肢障的父亲,才选择把父亲送回爷爷奶奶家等语。
法官认为,是A女将丈夫送回婆家才导致2人分居20余年,既然2人为夫妻,婚姻关系中本会遇上许多困难,应该基于婚姻基础相互扶持及克服,而男方因车祸导致生活无法自理,A女理应同甘共苦,却违背婚姻承诺,弃男方于不顾,长达20年未照护男方,故双方无法维系婚姻,A女须负较大责任,不准许A女的离婚请求,判其败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