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男沦为街友 竟讨月给2万养到死!孩子免责理由曝

男子再婚后却沦为街友,竟讨月给2万养到死,孩子诉请免除扶养义务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年近70岁的男子阿国(化名),当年再婚后并育有一子,却也与第二任妻子因故离婚,他自此也沦为街友并居无定所,他因为年事已高,难以再找到工作,导致目前无业无收入,也无财产可供维持生活,因此向法院请求,要求儿子负担扶养费用按月给付20745元,直到他的死亡之日为止。

法院审理,阿国的儿子表示,他自己目前工作及收入均不稳定,平均仅月入仅2万多元,还须扶养配偶及1名未成年子女,无力负担父亲的扶养费,更何况父亲长年游手好闲,在他年幼时期,无正当理由未曾对他尽到扶养义务,因此请求免除他的扶养义务。

法官认,阿国身为儿子一亲等直系血亲尊亲属,依法他的儿子为最优先负扶养义务者。且依据阿国2022年度税务财产所得资料记载,阿国均无所得及财产,足认目前确实不能维持生活,阿国的儿子自应负有法定扶养义务。

法官考量,阿国在儿子出生后至成年以前,确实无正当理由就未尽扶养义务,并且情节实属重大。法官审酌,如令阿国的儿子负担扶养义务,明显有失其公平。日前依法宣判,免除阿国的扶养义务。因此,阿国声请扶养,即无理由,应予驳回。可上诉。